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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 2019-09-28 09:52   浏览:

广东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9月2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决定情况的报告。当天下午,常委会就此开展专题询问。

  广深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九成

  鲁修禄报告称,2018年以来,广东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干流水质优良,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本稳定达标,重污染河流污染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基础进一步夯实,今年1-8月,劣V类国考断面由9个减少到5个,劣V类比例为7.0%,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珠江江西航道鸦岗和小东江石碧2个断面水质好转为IV类。

  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2018年共调整优化29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标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圆满完成全省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925个环境问题年度整治任务。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487个纳入生态环境部考核范围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整治完成443个,完成率90.9%。

  最受市民关注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洗楼洗管、生态修复等措施,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纳入监管平台的525个城市黑臭水体中,361个达到“初见成效”,其中广州、深圳分别消除139、146个,消除比例均达90%以上。

  多措并举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专题询问环节,省人大代表钟流认为,广东省黑臭水体整治存在整治进度不快问题和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复黑复臭现象不时出现,整治成果难以达到“长制久清”,另外整治存在死角,珠三角地区的广州、佛山、东莞市城市建成区外的建制镇存在大量的黑臭河涌,按照现行规定虽然不纳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考核范围,但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坤介绍,2018年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75.1%,略高于全国消除比例(72.1%,生态环境部通报数据)。在水体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较好完成年度任务,广州、深圳也积累出了先进经验和典型成功案列在全国推广。总体来说,全省各地市治理进展极不平衡,部分地市进展严重滞后,目前梅州、揭阳2市消除比例为零,珠海、汕头、惠州、东莞、阳江、湛江、江门、河源、肇庆、清远10市消除比例没有超过50%。

  赵坤提出,接下来主要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粤水十条和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月报季调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一市一督办”,定期通报。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定期排查城市黑臭水体,做到“发现一个,治理一个”。每季度组织省级高精尖技术单位对525个城市黑臭水体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全覆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4个部门组成工作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专项调研和治理效果审查,共同研究,综合施策,协同高效督导。

  对于钟流提出的整治死角问题,赵坤回应称,相关城市也在积极整治此类重污染支流(涌)和劣V类水。比如广州、深圳和东莞等市已经制定了《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消除治理死角,推进水污染防治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