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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8-13 15:04   浏览:

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五路2号之6首层(项目中心位置:N 22°32'48.15",E 113°14'0.47"),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销售:照明灯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打磨粉尘
本项目在打磨工序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安装一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集中收集和水喷淋的处理工艺处理该种废气。项目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1套处理系统,1根排气筒),其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粉尘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可行性分析:
水喷淋除尘是利用洗涤液(一般为水)与含尘气体充分接触,将尘粒洗涤下来而使气体净化的方法。在循环喷淋系统中装置高压喷嘴和高效填充材料,使喷液能达到雾化状态,当喷淋水和含尘气体接触时,气体中的可吸收粉尘溶解于液体中,会形成气体、固体混合液体。
   但由于塔内设置了固液分离器,大部分大颗粒的固体颗粒被收集,喷淋水又重新循环。随着时间的延长及溶液中吸收质浓度不断增大,吸收速度会不断减慢。因此,在此时要更换喷淋液体,使含尘废气与新鲜的喷淋液结合,更有利于含尘废气的吸收,达到最佳的处理效果。
(2)调漆、喷漆、烘干有机废气
拟建项目运营期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和组装工序生产过程。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
项目采用湿式喷房,喷漆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过水帘+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一条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设有1个喷漆房(用1套治理措施,风机风量为10000 m3/h),废气治理后经1个排气筒将治理后的废气排至大气中。
根据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设备的总处理效率可达到90%,剩余经一条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中。车间实际有组织排气量按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共取10000m3/h,废气收集率为95%。因此有机废气最终排放情况:总VOCs0.05t/a。
19  项目喷漆和晾干废气总产生量及排放量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有组织 无组织
产生量t/a 收集量t/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
kg/a
排放速率kg/h
VOCs 0.48 0.46 0.19 19 0.05 0.02 1.9 0.02 0.01
备注:本项目喷漆室、晾干按照每天各使用8小时、每年使用300天计算,即喷漆时间为2400h/a,晾干时间为2400h/a。

 
由表18分析可知,有机废气(VOCs)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一条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中产生的气味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燃天然气废气
本项目烘干工序热源由天然气燃烧提供,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其燃烧烟气中污染物量较少。对于天然气燃烧尾气经集中收集后引至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可确保外排尾气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后干燥炉二级标准。
有机废气可行性分析
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水帘处理后,与调漆、烘干废气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处理,最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工艺说明:有机废气经引风机负压的作用下,进入UV光解,利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这些强氧化性物质也会与异味分子反应,使其分解,从而促进异味消除;有机污染物随后进入后续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净化。净化后的气体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1)水帘柜
水帘柜通过水泵和水槽等形成有一水幕(即水帘)捕捉过喷多余的油漆,下面是循环水池,通过抽风机的作用在水池底部产生“龙卷风”使油漆与水充分混合,达到捕捉去除油漆的目的,使排放的空气达到环保的要求。
水帘柜主要用于各行业的喷漆房及喷漆流水线车间作业时进行废气处理,其特点是能把喷漆时剩余的漆沫直接打在水箱里或水帘板上,同时使喷漆时产生的气味及少量的漆沫通过多层过滤后经过排风机排放到室外,从而起到既净化喷漆作业及外部环境,又能使工件表面清洁
(2)UV光解:
紫外灯波长为185nm下,直接光照分解有机物。本项目拟采用该装置的UV紫外线光束照射有机废气,使其分子链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达到处理有机废气的效果。裂解废气中有机废气,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污染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裂解,氧化成小分子化合物。利用UV高能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的游离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气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废气通过风机输送至装置内,在装置产生的强氧化性物质(臭氧)和紫外线作用下,被迅速裂解,氧化,降解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
UV光解设备
紫外光线(波长 200nm 以下)可分解空气中的氧,产生具有氧化性的游离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UV+O2→O-+O*(活性氧)O+O2 →O3 (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有机气体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立竿见影的清除效果。有机性废气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运用高能紫外线光束裂解恶臭气体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的目的,使有机气体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
原理图
UV光催化原理流程图
 
20  UV处理设施相关参数
风量 10000m3/h
设备型号 ZKDLZ-20K
设备尺寸(长*宽*高) 2100*2000*1500mm
反应器 16支灯管、1组控制箱
电压 交流电压380v
电流 55A
功率 启动功率15~30kw,正常工作功率7.5kw
风阻 <250pa
设备重量 1.3T
进出风口尺寸 500×500mm
设备主体材质 3 mm不锈钢
停留时间 2.3s
 
(4)活性炭吸附可行性分析
根据文献资料《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的研究进展》(易灵,四川环境,2011.10,第 30 卷第 5 期),目前国内外治理有机废气比较普遍的方法有吸附法、吸收法、氧化法、生物处理法等。
对使用吸附法净化治理有机废气是一种成熟的治理技术,通常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沸石等种类。活性炭是应用最早、用途最广的一种优良吸附剂,对各种有机气体等具有较大的吸附量和较快的吸附效率,对于本项目而言,项目采用的吸附剂为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装填方式采用框架多层结构,由于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量较少,年更替活性炭量约2.3吨。处理效率不低于90%,活性炭吸附具有吸附效率高、能力强、设备构造紧凑,只需定期更替活性炭,即可满足处理的要求。
设备特点:
A、适用于常温低浓度的有机废气的净化,设备投资低。
B、设备结构简单、占地面积小。
C、净化效率高,净化效率达90%以上。
D、整套装置无运动部件,维护简单,故障率低、留有前侧门,更换过滤材料简单方便。
根据《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07),完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可以长期保持 VOCs 去除率不低于90%。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选用“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处理措施具有可行性。
 
(1)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帘柜废水、清洗废水。
(1)本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1吨/日(300吨/年),生活污水产生率按90%计,其污水产生排放量约为0.9吨/日(270吨/年)。其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和NH3-N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拱北河,对纳污水体及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可行性分析:
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广发围,采用CASS污水处理工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新建项目污水管道收集的范围为:横栏镇中心区、茂辉工业区一期及四沙村、新丰村、贴边村、新茂村等地区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服务面积为19.0Km2。该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生活污水约0.9t/d,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3万吨,该项目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00003%,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之内。
项目排放的污水性质不含其它有毒污染物,经项目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符合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类型的要求,因此,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市政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构筑物不会有特殊的腐蚀和影响,同时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
(2)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主要来自水帘柜废水和清洗废水定期排放的废水。废水产生量为41.52t/a,其主要污染污为CODcr、BOD5等,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机械设备。产噪源强均位于在厂房内,声源强度一般在70~95dB(A)。建议防治措施如下:
  ①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落实以上措施后,再经建筑隔声等作用,车间设备噪声贡献值可以降15dB以上。
②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项目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明显。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此类固体废弃物如不妥善处理。将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此类固体废弃物应设置专门的堆放储存场地,做好如下措施,以消除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影响。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净化周围卫生与环境。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收集可回收部分交由供应商回收,不能回收的交环卫部门处理。
3、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原料包装桶(油漆桶、除油剂桶等原料包装桶)、废漆渣、含油漆废抹布、有机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除油废液、含机油废抹布等。其中废原料包装桶(油漆桶、除油剂桶等原料包装桶)、废漆渣、含油漆废抹布、有机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除油废液,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含机油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在产生、分类、管理和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贮存和运输,所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危险固废临时存放时应采用专门贮存装置,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并设立危险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排放量及处置记录。暂存装置必须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容积不低于堵截容积的最大储量。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设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用以存放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对危险固废暂存及外运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并清理现场。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装置、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应急防护设施。同时贮存装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并定期维护,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项目处置危险废物的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8年1月10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月10日~2019年1月9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汉洋灯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五路2号之6首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