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广东绿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0760-88807279
广东绿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QQ客服代码
  • 官方微信
新闻动态 NEWS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验收/环评公示 > 验收公示 >

验收公示

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未知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8-08 16:14   浏览:

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长安北路48号首层第四卡(项目中心位置:北纬22°33′37.65”,东经113°14′12.73”),项目用地面积2658.3m2。本项目法人代表沈靳。项目投资1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制造、销售:照明灯具,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灯具200万台。项目东面为金庭家私和未知名工业厂房;南面为未知名工业厂房、西面为韵达快递和未知名工业厂房;北面为未知名工业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对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粉尘
本项目在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粉尘。为减少对员工身体的影响,开料、机加工、打磨车间与其他车间,车间内员工操作佩戴口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本项目使用焊条0.4t/a。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喷粉粉尘
项目静电喷粉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环氧聚酯粉尘,项目喷粉工序在喷粉柜内进行,该柜三面封闭,仅保留一侧作为工件进出口及人工操作空间。项目喷粉柜配套有自动回收装置,喷粉粉尘通过收集管道被全部抽至回收系统,即自动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器(安装3个风量为5000m3/h的抽风机,总风量为15000m³/h),过滤后经回收系统回收的粉末重新再用。粉尘收集效率达90%以上,滤芯回收装置净化处理效率达99%。则经滤芯回收处理后的粉尘排放量为0.03t/a,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经15米烟囱高空排放。项目生产区面积为2658.3㎡,厂房高度约6m,换气量约为12次/h。经上述方法处理后,本项目外排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则本项目外排颗粒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4)固化废气
项目喷粉使用原料为环氧聚酯粉末,主要成分是环氧树脂、聚酯树脂、填料、颜料及其它添加剂等,不含溶剂成分,年用量为25吨。喷涂后的环氧聚酯粉末固化温度约为200℃,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臭气,本项目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处理风量5000m³/h,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合并经UV光催化净化设备和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再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燃固体成型生物质燃料废气
项目喷粉生产线的烘干炉环节使用固体成型生物质燃料,产生固体成型生物质燃料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项目对该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道进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拱北河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3.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吸声等综合措施处理,再经距离衰减作用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含机油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料同意收集后外卖或资源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这样可基本消除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8年1月10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8月8日~2019年2月7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沈氏灯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长安北路48号首层第四卡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